噴漆廢水是機械制造、汽車涂裝、家具生產、五金加工等行業涂裝環節的典型工業廢水,其來源與涂裝工藝緊密相關,主要包括三大類:一是工件前處理廢水,工件噴漆前需經脫脂、磷化處理去除表面油污與銹蝕,此過程會產生含脫脂劑(如烷基苯磺酸鈉)、磷化液(含鋅、鎳等重金屬)的廢水,污染物以表面活性劑、重金屬及磷酸鹽為主;二是噴漆室廢水,噴漆時未附著在工件上的漆霧(含丙烯酸樹脂、環氧樹脂、鈦白粉、炭黑等顏料與成膜物質),通過水簾、水旋等方式捕捉,形成含高濃度懸浮顆粒與膠體的廢水,是噴漆廢水的主要來源,占總量的 60%~70%;三是設備與管路清洗廢水,清洗噴漆槍、輸漆管道、調漆罐時,會產生含剩余油漆、稀釋溶劑(苯類、酯類、酮類)的廢水,這類廢水毒性強、COD 濃度極高(可達 10000mg/L 以上)。
噴漆廢水若未經處理直接排放,危害極大:從環境層面看,高濃度 COD(通常 1000~5000mg/L)會快速消耗水體中的溶解氧,導致水體缺氧發黑發臭,破壞水生生態系統;水中的苯類、酯類等有毒溶劑具有強生物毒性,會抑制微生物活性,導致水體自凈能力喪失,且易在水生生物體內累積,通過食物鏈危害人體健康;鋅、鎳等重金屬會在土壤中富集,污染耕地,影響農作物生長,最終通過農產品危害人體健康;此外,廢水深色度與大量懸浮物會遮蔽水體光照,阻礙水生植物光合作用,進一步加劇生態破壞。從生產層面看,若廢水回用時未經處理,會導致工件噴漆出現流掛、針孔等缺陷,影響產品質量,同時污染涂裝設備,增加維護成本。
針對噴漆廢水的處理,需遵循 “先解決核心污染、再逐步深化凈化” 的邏輯,按重要性排序其處理工藝如下:
首先是預處理工藝(最核心,優先級最高),關鍵子工藝為破乳(酸化調節 pH 至 2~3 或投加硫酸鋁、聚醚類破乳劑)+ 混凝(投加聚合氯化鋁、聚合硫酸鐵等無機混凝劑)+ 氣浮 / 沉淀(搭配陽離子聚丙烯酰胺助凝)。噴漆廢水初始污染以穩定的油漆膠體、高濃度懸浮顆粒及乳化油為主,預處理是后續工藝的 “生命線”—— 若不先去除這些污染物,會物理堵塞生化池曝氣頭、MBR 膜組件等設備,化學抑制活性污泥微生物活性,導致后續工藝癱瘓;同時,預處理可去除 80% 以上懸浮顆粒、40%~60% COD,大幅降低后續工藝負荷,是 “減負” 的關鍵第一步,無有效預處理則無后續處理的基礎。
其次是主體處理工藝(次核心,承上啟下),需根據廢水可生化性選擇:對 B/C 比>0.3 的可生化廢水(如前處理脫脂廢水),采用 A/O、SBR、MBR 等生化工藝,利用微生物將難降解有機物分解為 CO?和 H?O,MBR 工藝還能通過膜截留提升微生物濃度,COD 去除率達 70%~85%,成本僅為高級氧化的 1/3;對 B/C 比<0.3 的難生化廢水(如設備清洗廢水),采用 Fenton 氧化、催化臭氧氧化等高級氧化技術,生成羥基自由基破壞有機物結構,將其轉化為易生化小分子,為后續處理 “搭橋”。主體處理承擔 “核心有機污染去除” 職能,若跳過此環節,直接進入深度處理會導致深度處理單元過載(如活性炭 3~5 天飽和、RO 膜 1 周污堵),無法穩定達標。
最后是深度處理工藝(輔助保障,優先級最低),根據目標選擇:需達標排放時,采用二次混凝沉淀(投加 PAFC)或活性炭吸附,進一步降低 COD 與色度;需中水回用(如工件清洗)時,采用 “超濾 + 反滲透” 組合,截留殘留有機物與離子。深度處理是 “最后一公里的優化”,其效果依賴前兩階段處理質量,若前兩階段已達標,深度處理僅需簡單操作;若前兩階段未達標,深度處理難以 “越級” 凈化,且成本極高,因此優先級低于預處理與主體處理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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