壬基酚系列產品將于3月1日起停產停用!壬基酚主要用于表面活性劑壬基酚聚氧乙烯醚(乳化劑TX-10)的生產。2022年12月29日生態環境部令第28號公布了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(2023年版),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。
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(2023年版)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包括十四類
1.全氟辛基磺酸及其鹽類和全氟辛基磺酰氟(PFOS類)
2.全氟辛酸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(PFOA類)
3.十溴二苯醚
4.短鏈氯化石蠟
5.六氯丁二烯
6.五氯苯酚及其鹽類和酯類
7.三氯殺螨醇
8.全氟己基磺酸及其鹽類和其相關化合物(PFHxS類)
9.得克隆及其順式異構體和反式異構體
10.二氯甲烷
11.三氯甲烷
12.壬基酚
13.抗生素
14.已淘汰類(包括六溴環十二烷、氯丹、滅蟻靈、六氯苯、滴滴涕、α-六氯環己烷、β-六氯環己烷、林丹、硫丹原藥及其相關異構體、多氯聯苯)
編號12壬基酚這一類近期在社會引起高度關注。在我國,壬基酚主要用于生產表面活性劑——壬基酚聚氧乙烯醚,少部分用作農藥助劑等。主要環境風險聚焦在生產使用企業的點源排放,以及相關產品在使用過程的環境排放引發的環境風險。結合我國現行管理規定,采取三項管控措施:
一是禁止使用壬基酚作為助劑生產農藥產品;
二是禁止使用壬基酚生產壬基酚聚氧乙烯醚;
三是禁止將壬基酚用作化妝品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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